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八期精制防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GDZXAS-XHZB-20230703;
2、项目名称:八期精制防腐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50000.00元(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八期精制防腐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主要为八期精制防腐采购项目项目,项目总预算为150000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以上总报价包含项目费用、税金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详见采购文件。
2.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00时
3.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6.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00时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交至代理机构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与项目名称。
八、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采购单位: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5051186636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8号
2、招标代理公司: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8-81162007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十、其他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51amjs澳金沙门公司官网、连云港杜钟氨纶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