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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养殖区域新建混凝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阅读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淡水养殖区域新建混凝土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连工投司复{2023}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灌西盐场埒南处场内、路北浅水藕原场内 

2.1.2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施工;   

2.1.3招标控制价:611783.3(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淡水区域新建混凝土道路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其他情形。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受权委托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2210-202303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421日至2023426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前(北京时间),前往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董华,电话:15751208000

4.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份,售后不退。

4.3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拟报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4281000,地点为 连云港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151amjs澳金沙门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官网http://lygsgt.com/index.aspx、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义磊

电话:150629107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东海县总工会西四楼

      人:董华

        话:15751208000

2023年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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