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工程)道路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材料采购及劳务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650 万元(其中:材料采购控制价为:500万元;劳务采购控制价为:1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或分项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的均作废标处理。
最高限价:650 万元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跃湖路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3日历天。
工期要求:2020年11月16日进场,2020年12月8日完工。
采购需求:1、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沥青混凝土和水泥稳定碎石材料生产、供应、运输;2、用于本项目要求的水稳铺设和沥青混凝土的摊铺、养护等施工所需要的劳务(含施工设备)。
特别提醒:
1、因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多并需要分段施工、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机械设备停工和人员窝工等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此影响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考虑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
2、对本招标文件有关询问、质疑请于2020年11月11日12:00前提出,过期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投标人必须是道路沥青混凝土的制造商,且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需包含沥青制品或水泥制品的制造等相关内容。(材料采购)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劳务)
(3)劳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已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投标时需提供劳务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表必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业绩要求
材料采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沥青混凝土材料供应项目的业绩证明,至少1个。
劳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沥青混凝土道路施工劳务或施工项目的业绩证明,至少1个。
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负责人证书、劳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务项目负责人社保及劳动合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并提供原件备查。
(5)企业及劳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见格式)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特别说明:无论中标人为一家企业或联合体成员,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含施工设备)合同,合同价即为各部分的中标价。
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时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代表携带身份证、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整
开标地点:151amjs澳金沙门13楼招投标中心(花果山大道109号)。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 份。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费凭证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前交至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
户 名: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320705001101000004334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上元建材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昌圩路与临洪大道交叉口东侧路北80米
联系方式:杨工 15950322807
名 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联系方式:张工 0518-85852768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