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供电分公司机械、车辆租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供电分公司机械、车辆租赁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内容:连云港工投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机械、车辆租赁
3.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近3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
(3)近3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及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
(5)机械、车辆、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及保单。
(6)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和合同履约能力(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作业机械(车辆)及作业人员具体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作业机械(车辆)必须通过合法有效的检测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交强险、三责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座位险每座每人不低于10万元)等相关保险。挖机、叉车操作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险。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09号广电影视城十二楼12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51amjs澳金沙门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费凭证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2.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交至151amjs澳金沙门供电工程分公司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与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接收人:151amjs澳金沙门供电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浦支行
账号:1122018800010296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号退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09号广电影视城十二楼1215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9901572048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