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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

发布时间:2017-11-15 阅读量:
来源: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连云港市纪委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2017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如下:




为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报3起典型问题:
灌云县自来水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灌云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郭涛、党总支书记汪建章、副经理邵国中等人经口头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县自来水公司以该公司机关、胜利路水厂、营业所、安装公司、化验室、水表站等部门加班名义虚列加班费,并按月发放给该公司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郭涛本人领取35480元,汪建章本人领取35480元,邵国中本人领取33790元。郭涛、汪建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国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灌南县百禄镇小窑实验学校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问题。2016年,灌南县百禄镇小窑实验学校校长周洪军、工会主席金孝正(分管后勤工作)、总务主任孟岩研究决定,以“公鸡肉”名义从学生伙食费中变通开支8000元,用于给教职工发放福利。周洪军、金孝正、孟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赣榆区沙河镇农技中心主任汤成建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2013年和2015年,汤成建任沙河镇农技中心主任期间,先后4次以加班费、周年庆典福利费、中秋国庆春节值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共计54200元,其中汤成建本人违规领取6000元。汤成建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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