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苏GKR872旧机动车转让公告 | |||
项目编号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关于同意灌西投资公司更新生产车辆的批复》连工投司复[2019]48号 | |||
公告日期 | 起始日期:2019年7月8日 | 终止日期:2019年7月12日 | ||
转让方名称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概况及特别事项说明 |
1、本宗转让标的为苏GKR872,设备名称:丰田陆地巡洋舰霸道JTEB3F越野车 规格型号:JTEBX3FJ8AK021685 生产厂家:丰田汽车公司 启用日期:2010.06 已行驶里程(公里):520247 评估价:80000元。 2、本标的以现状对外出售,受让人可在集中展示时间2019.7.11-2019.7.12查看标的,展示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纬九路),联系人:范先生1367569727、葛先生 13851229177。受让人对自己购买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参与竞买者,视其对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3、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5、转让方和受让人办理过户手续时,过户时长视各环节流程时间而定,转让方不予确切时间保证。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盐城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盐中汇评报字【2019】第03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6月30日 | |||
标的评估值 | 人民币8万元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备查文件 | 盐城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盐中汇评报字【2019】第039号)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期内至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其他材料。 3、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本宗转让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缴纳保证金账户: 单 位: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 11560188000078077 开户行: 江苏银行浦中支行 4、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将以公开竞标方式(由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范先生 葛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67569727、 13851229177 | |||
联系地址 |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纬九路(灌西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