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汽运物流合格供应商服务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汽车运输物流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
2.2招标范围:运输(汽车)塑编袋装盐(50Kg/袋)、小包装食盐(25Kg、20Kg包装)、小包装雪花盐(纸箱)配送到省内外各市、县区域内库、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3预算金额:550万元,运输数量以实际为准;
2.4服务期:1年,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投标人入围数量:若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 N≥8家,入围供应商为5家;若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N为3家≤供应商家数 N<8 家,供应商按70%的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数)入围;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货物运输);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车辆或第三方固定协议车队以保障足够的运输能力(自有车辆,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第三方固定协议车队的,提供协议证明材料);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投标单位)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授权代理人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自有车辆或第三方固定协议车队证明材料、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信息证明。报名费:300元/家(售后不退)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资料不齐者不予以报名,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时00分;
5.2投标地址(开标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金桥制盐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孙主任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3951499215 电话:1599611908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156338041@qq.com